其實 對於那個人 早就已經失去了感覺 或是說感受了
所以 在同學的相簿上 看到他 心境倒是很平靜
但最終的一張照片...
 那人手抱著同學的小baby 
看到這裡 不知為何的 竟有種很想吐的感覺
反應太直接 自己都覺得渾身不對勁

唉 都過這麼多年了 真的很久了耶
自從分開後 也沒有碰面過 連小孩的扶養費也不拿他一毛
但讓我覺得很失望的是 連要跟他談小孩的問題 寫信都不回的
今天讓我看到 他抱著別人的小孩 那種感受就是...他會不會太腥假了一點?!

但也讓我下定決心了 要來跟他好好討論一下 小孩的探視權問題
我想 他也不需要那個探視權了 也不需要緊握在手上
想跟他說:請釋放你從來也沒使用過的探視權 一切就到此落幕吧..

今早的感覺 太惡心~~~
我需要深呼吸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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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琬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